摘要:涉案账号的归属,在双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,除考虑网络账号名义上的注册人外,还应当综合考虑账号注册、使用、管理和收益等实际情况,按照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合理确定。
阅读更多最高法、最高检《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摘要: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犯罪,确保人民法院判决、裁定依法执行,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法律规定,现就办理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。
阅读更多全案未查获毒品的,如何认定毒品数量及能否适用死刑
摘要:2023年《毒品犯罪审判纪要》对全案未查获毒品的情形提出“一般不判处死刑”,表明可以存在例外情况。若在案证据足以证明涉案毒品远超实际掌握的死刑适用数量标准,不判处死刑难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,则应当依法判处。
阅读更多审判期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,是否认定为坦白?
摘要:由于被告人交代的同种罪行司法机关尚未掌握,需要再查证并补充起诉,此时被告人身份在实质上视同为犯罪嫌疑人,符合成立坦白的身份要求,应认定为坦白。
阅读更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规定
摘要:经2013年5月2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3年第13次会议和2013年5月23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讨论决定,对我市诈骗公私财物“数额较大”、“数额巨大”、“数额特别巨大”的标准作如下规定。
阅读更多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标准且以诈骗老年人为主的,可认定为“有其他严重情节”
摘要:司法实践中,对于只有部分诈骗数额对应的事实具有从严惩处情节的案件,不要求该部分数额必须达到接近“数额巨大”“数额特别巨大”的标准,即可认定为“其他严重情节”或者“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”。
阅读更多盗窃过程中被发现,采取的胁迫方式不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,不宜认定为转化型抢劫
摘要:转化型抢劫不仅要求行为侵犯双重法益、还要求行为的暴力、胁迫程度与普通抢劫罪基本相同,即转化型抢劫中“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”也要达到使被害人“不能反抗、不敢反抗、不知反抗”的程度。
阅读更多通过支付平台绑定他人银行卡使用及冒名贷款的定性
摘要:单纯绑定银行卡的行为本身不会也没有导致转移被害人的财产,只有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付款、转款的行为,才会侵害被害人的财产法益,但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时并没有再使用银行卡的账号和密码,因而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只能认定为盗窃罪。
阅读更多驾驶机动车在非道路内致一人死亡案件中“情节较轻”的认定标准
摘要:不能因为仅造成一人死亡就当然认定为“情节较轻”,而应结合犯罪手段、危害后果、事发原因等因素综合判断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,以确定是否属于“情节较轻”。
阅读更多最高法、最高检等《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》
摘要:为依法、公正、准确、慎重地办理死刑案件,惩罚犯罪,保障人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等有关法律规定,结合司法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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